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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18歲後SEN學生的學習支援安排

英國2014年兒童及家庭法(Children & Families Act [2014]) 將特殊教育制度延長至25歲,從此以後除了18歲以下的兒童及青少年外,19至25歲的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年青人也可以主動向地方政府申請教育健康及社區照顧計劃(Education, Health, and Care Plan [EHCP]),藉此獲得需要的支援。即使本身在就學是未有獲批准EHCP,又或者已經離開學校一段時間但希望在接受教育及訓練,如果希望得到官方支援也可以在這個時候申請。


這個改變帶來的影響主要如下:

· 持續進修學院 (Further Education College/ FE College) 對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與學校一樣需要盡力提供適當的支援

· 年輕人 (19至25歲) 可以透過EHCP而獲得主流以外的額外教育支援

· 年輕人可以在EHCP中表達自己的意願,選擇就讀持續進修學院抑或是一些專門機構,可以包括政府以外的服務提供者

· 有足夠思維能力 (mental capacity) 的年輕人有權EHCP籌劃的過程中參與、被諮詢及作出決定


在以往當學生面對以下情況時,EHCP內的建議及支援便會終結:

· 升讀第四級課程時,例如學院或大學程度

· 因為就業而停止接受教育

· 停止接受教育但並無任何特別安排


在這以前當EHCP停止時,除教育部份外,地方政府對其餘健康及社區照顧部份的責任也會同時終止。


SEN學生19歲或以後的教育選擇:

· 主流持續進修學院 (FE College)

· 專為他們而設的持續進修學院 (Specialist FE College):雖然前面提過年青人有權選擇自己希望就讀主流抑或是專門的持續進修學院,但是如果地方政府認為主流機構已經能夠提供這位年青人需要的支援服務,他們未必會安排專門學院的學位。

· 半工讀 (Work-based Learning):其中包括有支援的學徒訓練計劃。

· 自行安排教育及訓練:利用地方政府提供的經濟支援自行安排,但在這普遍財政緊絀的社會情況下相信有一定難度。

· 升讀高等教育機構:2010年平等機會法規定大學必須為有特殊需要學生提供支援。


以下用City of Westminster College作為例子,他們設有主流及專門課程可供學生選讀:


即使年青人未能獲批EHCP,教育機構亦必須因應他們的需要而提供支援,這其實與18歲以前的情況一樣。

https://www.ukcisa.org.uk/Information--Advice/Fees-and-Money/England-fee-status


政府發表有關19歲以後年青人EHCP的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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