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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的組成

英國(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由4個構成國:英格蘭,蘇格蘭,威爾斯和北愛爾蘭組成,首府分別為倫敦,愛丁堡,卡迪夫,貝爾法斯特。

倫敦與愛丁堡駕駛距離大概400英里(650公里)

  • 1536年,威爾斯與英格蘭根據聯合法案統合。

  • 1707年,英格蘭王國與蘇格蘭王國組成大不列顛王國(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 1801年,大不列顛王國與愛爾蘭組成大不列顛及愛爾蘭聯合王國(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Ireland)。1801年國旗沿用至今。

  • 1922年,26個愛爾蘭郡脫離英國,英國正式成為現在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Northern Ireland),簡稱UK或Britain。

法制上英國最高法院擁有全國民事案件的終審權,但在刑事案件上它只是英格蘭、威爾斯及北愛爾蘭的終審法院,這方面蘇格蘭另有安排。事實上英國基本上有三個法制系統:英格蘭及威爾斯為一區,而北愛爾蘭及蘇格蘭各自有自己的法律制度。


教育跟法律制度一樣,全國有三個不同的安排。


自從上世紀90年代末期工黨政府推行權力下放政策,在北愛爾蘭、蘇格蘭及威爾斯都各自成立地方議會甚至國會,於是四個構成國可以有各自的地方政策。


在脫離歐洲的課題上,北愛爾蘭及蘇格蘭是支持留在歐洲,但英格蘭及威爾斯則以些微比數支持脫歐。


過去一年COVID-19肆虐,四個地方各自有自己的抗疫策略,由於英國政府處理疫情表現得優柔寡斷,相反地蘇格蘭國會議長表現看來比較當機立斷,於是間接造成支持蘇格蘭獨立的呼聲再次提高。今年五月是蘇格蘭國會大選,一般相信蘇格蘭國家黨(SNP)將會大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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